需攜帶證件包括: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雙方身份證複印件(需父母雙方正反複印到一張紙上),信息卡(婦幼保健卡),嬰兒的名字需提前定好。
辦理出生證明一般正常情況下(在家長有準生證,身份證,戶口本),《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在醫院正規渠道出生的孩子可以直接在醫院辦理出生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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