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保證書的内容合法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是經過雙方協商一緻後簽訂的,不存在欺詐脅迫的情形的,則保證書可以作為證據來使用。合法有效的保證書屬于書證。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63條,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