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業職工本人攜所需材料于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至揚州市人力資源市場一樓大廳6号窗口辦理失業登記,并申領失業保險金。2、失業職工于次月15日至16日,憑《就業失業登記證》、《失業保險金通知單》、個人身份證到揚州市勞動就業訓練中心(立新路25号)換取銀行存折(節假日順延)。未按時領取存折的,憑上述材料到江蘇銀行(文昌中路563号)領取。3、失業職工應在終或者解除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申領失業保險金,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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