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我國開放的14個沿海城市分别是大連、秦皇島、天津、煙台、青島、連雲港、南通、上海、甯波、溫州、福州、廣州、湛江、北海,開放十四個沿海城市是我國實習對外開放的一項具體措施。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為了吸收外資,引進國外先進的科學技術,加快對外的腳步,我國決定實行對外開放政策。
開放沿海城市可以增加與擴大對外開發的窗口,使得外商有更多的投資場所與選擇餘地,來引進新的技術和經驗。
開放沿海城市可以為國家吸收更多的外彙,使沿海城市的勞動生産率大幅度提高,使得人民群衆先富裕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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