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走:
1、如果小孩未滿18周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戶口的遷移;
2、如果孩子年滿18周歲,可由他自己去辦理戶口的遷移;
3、年滿18周歲,可以單獨立戶,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向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
我們知道,夫妻結婚後,一般來說,雙方的戶口是在一起的,如果小孩已經辦理了戶口,需要遷移戶口,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還沒辦理戶口的,獲得撫養權一方,想給孩子上戶口,需要夫妻雙方戶口分立後,去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戶口所在地辦理。
另外,父母離婚,成年子女是可以獨立辦戶口的。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别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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