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醫療糾紛賠償的處理是:
1、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
2、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
3、住院夥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夥食補助标準計算;
4、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等。
【法律依據】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條,處理醫療事故,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便民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态度,做到事實清楚、定性準确、責任明确、處理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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