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被騙200元不能立案,詐騙罪的立案标準是“數額較大”,即詐騙公私财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幹問題的解釋》第1條規定:
1、個人詐騙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構成詐騙罪;
2、詐騙未遂,情節嚴重的,應當定罪并依法處罰。
3、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為,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至10萬元以上的,應當追究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也就是說,如果受害者被騙金額沒有達到2000是不能立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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