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借條,隻有雙方的微信聊天記錄和轉賬記錄,如果對方沒有相反的證據能夠證明該轉賬是因為雙方存在其他的債務糾紛的話,那麼就推定該債權成立對方有義務償還該債務。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對電子數據的範圍做出了細化,對于司法實踐中認定審查電子證據做出了指引。微信轉賬記錄及聊天記錄可以作為證據使用有明确的法律依據。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