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告制度,指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酒後駕駛或者涉及公務車輛,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實行的一種制度。
抄告制度具體工作由交警執行,2013年4月9日成都市開始施行抄告制度,成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産委員會下發《關于建立健全重點車輛道路交通嚴重違法違規信息抄告制度的通知》。對于車輛道路交通嚴重違法違規,也曾有過抄告,很零散,是一年抄告一次,本次将抄告制度化和常态化,抄告違法違規信息從1年1次改為1月1次。通知從即日起,對機關公務用車,學校校車,客貨運輸企業營運車輛等重點車輛的道路交通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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