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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招生章程

教育 更新时间:2024-08-22 14:43:41

  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是位于江蘇省南京市的一所獨立全日制本科大學,學校為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了本章程,下面就由本站帶大家了解一下“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2022年本科生招生章程”此文本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2022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為保證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省份教育行政部門關于本科生招生的最新政策,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全稱、校址

  學校全稱: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

  校址:江蘇省南京市溧水區勵學路9号

  學校國标代碼:13905,江蘇招生代碼:1810

  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代碼請參考本地當年《招生考試報》志願填報指南。

  二、辦學層次、辦學類型

  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招生類型:全日制普通類高等學曆教育

  三、各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學校2022年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專業及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四、報考條件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報名條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學習成績優良的考生均可報考。

  2.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學生入學後需進行體格檢查,體檢異常者按學院有關規定處理。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報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入學資格。

  3.報考酒店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有較好的英語基礎,英語采用雅思課程教學。

  4.報考建築學專業,學制五年,要求有一定美術基礎,色盲、色弱者不宜報考。

  5.對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色盲、色弱禁止報考。

  6. 報考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色盲、色弱者不宜報考。

  7.高考外語語種要求:除語言類專業外,其他專業招生語種不限,各專業進校後以英語安排外語教學,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根據自身情況,慎重報考。

  8.學院所有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五、錄取規則

  1.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本科生招生對象為:當年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的學生。堅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實行遠程網上錄取。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報考情況确定調檔比例或調檔分數,調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1%以内。

  3.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考試主管部門規定實行平行志願錄取或非平行志願錄取。

  4.我校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據投檔分安排錄取專業,不設專業級差。投檔分數相同時,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文化課成績;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文化課成績;綜合改革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文化課成績。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被調劑專業錄取要求,将調劑到其他專業,否則作退檔處理。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範圍内,學校将根據考生專業志願情況适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

  5. 藝術類專業考生進檔後,按省級專業考試成績排序,根據各省份招生計劃擇優錄取;省級專業考試成績相同情況下,優先錄取高考文化分高者,高考文化分相同時依次比較考生語文、外語、數學成績進行錄取。

  6. 在同等條件下,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作為專業調劑時的參考依據。

  7. 非江蘇省錄取時,按照各省高招相關規定執行,如各省無特殊規定,我校依據投檔分安排錄取專業,不設專業級差,擇優錄取;當投檔分相同時,依據生源所在省份的要求執行。

  8.依照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文件的規定,學校認可對優秀生、特長生及其它照顧政策給予的加分。

  六、收費标準及獎助學措施

  1.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财政廳關于民辦高等學校收費标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13〕154号),具體收費标準為:人文社科類14000元/生.學年; 理工科類15000元/生.學年; 醫學、藝術類16500元/生.學年;中外合作辦學類25000元/生.學年。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财政廳江蘇省教育廳關于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蘇價費〔2002〕369号 蘇财綜〔2002〕162号),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按照具備的條件收取相應标準。我校具體标準為:1500元/生.年。

  2.學校設有各類獎學金、助學金,提供勤工助學崗位,用以獎勵在校優秀學生和資助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七、證書及頒發辦法

  1.證書類别: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畢業證書;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2.證書頒發辦法:凡取得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完成本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取得本專業規定的學分後,準予畢業,畢業時頒發國家認可的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學士學位證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生符合條件者,授予合作院校的學位證書。

  八、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集體決策的原則,對招生工作負總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實施則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

  為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紀律約束,學校成立招生紀檢組,負責監督招生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

  九、信息公開

  根據教育部和江蘇省的要求,我院将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推進“陽光工程”制度化,建立和完善以“六公開”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開制度,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學校的招生政策、收費标準、錄取原則和結果均可在網站或相關招生資料上查詢。

  十、咨詢及聯系方式

  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咨詢熱線:025-57931196 025-57931197

  監督電話:025-66205080

  QQ咨詢:1642777038

  學校地址:南京市溧水區石湫鎮勵學路9号,郵 編:211222

  十一、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十二、本章程由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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