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教育

 > 2022年無錫學院招生章程

2022年無錫學院招生章程

教育 更新时间:2025-01-17 00:19:58

  無錫學院無錫市人民政府舉辦的一所公辦全日制本科大學,學校始建于2002年,設有14個教學單位,6個碩士點,42個本科招生專業,專業覆蓋七大學科門類,下面就由本站帶大家了解一下“無錫學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無錫學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學校2022年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實施,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規以及教育部、江蘇省關于本科生招生的最新政策,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基本情況

  (一)學校全稱:無錫學院

  (二)學校代碼:國标代碼:13982;學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為準。

  (三)辦學地址:無錫市錫山區錫山大道333号

  (四)辦學類型:普通、公辦

  (五)辦學層次:本科

  (六)學制:四年

  (七)招生計劃:根據教育部和江蘇省相關文件精神,綜合考慮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學校發展規劃和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等因素,經主管部門審核後,确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正式公布為準,考生也可登錄學校招生信息網查詢。

  (八)證書名稱:無錫學院畢業證書;無錫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九)證書頒發辦法: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頒發國家承認的無錫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無錫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十)收費标準:

  學費:人文社科類專業5200元/年·人;理科類專業5500元/年·人;工科類專業5800元/年·人;藝術類專業6800元/年·人;嵌入式培養專業在原科類學費基礎上增收2000元/年·人;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在國内學習階段的學費标準為26400元/年·人,學生在國外學習階段的學費按外方合作學校标準收取。(注:以上收費标準如有變動,以江蘇省物價部門最新批複為準。)

  住宿費:1500元/年·人。

  第四條學校簡介

  無錫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由江蘇省人民政府管理、無錫市人民政府舉辦、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支持辦學的本科層次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前身是創建于2002年5月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濱江學院,2018年遷址無錫辦學,2021年1月教育部批準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濱江學院轉設為無錫學院。

  學校位于無錫市錫山大道333号,毗鄰錫東新城核心區。校園占地面積917畝,建築總面積33.5萬平方米。學校現有在校本科生1萬餘人、留學生近300人,與南京信息工程大學聯合培養研究生400餘人。

  學校契合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設有物聯網工程學院、電子信息工程學院、自動化學院、軌道交通學院、環境工程學院、大氣與遙感學院、理學院、商學院、人文法政學院、傳媒與藝術學院等14個教學單位,6個碩士點(與南京信息工程大學聯合培養),42個本科專業,覆蓋理、工、文、管、經、法、藝等七大學科門類。其中物聯網工程專業入選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電子科學與技術、控制科學與工程、網絡空間安全、管理科學與工程等4個學科入選江蘇省“十四五”重點學科,金融工程、電子信息工程、自動化等12個專業入選江蘇高校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擁有江蘇省物聯網設備超融合應用與安全工程研究中心、江蘇省工業環境危害要素監測與評估工程研究中心、江蘇省網絡空間安全實訓基地、金匮創新創業實踐教育中心等4個省級教學科研平台。學校曆年畢業生高質量就業率達95%以上,碩士研究生報考錄取率穩居同類高校前列。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負責制訂本科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和有關招生政策規定等,決定重大招生事項。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處。

  第六條招生工作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條學校紀檢部門負責監督本科招生工作實施。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八條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試成績為主,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的原則錄取。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地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我校。考生須參加所在省份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還須參加所在省份組織的美術類統一考試。

  (二)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各專業的高考選考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級招辦公布為準,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願的高考選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願的科類要求。

  (三)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對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範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執行。學校各專業的錄取不規定男女性别比例。

  (四)英語類專業隻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我校的公共外語課僅開設英語課程。

  (五)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提供的生源分布情況和相關規定調檔,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内。

  (六)實行非平行志願省份的考生院校志願采用“志願清”的方式錄取,即優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考我校考生,如第一志願未錄滿,再錄取第二志願考生,依此類推;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按照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院校投檔規則進行錄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七)進檔考生專業志願采用“分數清”的方式錄取,即分數優先。專業志願之間無級差,根據高考分數由高到低、不分專業級差進行排隊,按考生所報專業志願确定錄取專業,如果所報第一專業已滿,按順序考慮第二專業,依此類推。

  (八)學校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考生須參加當地省(直轄市、自治區)藝術專業統考并成績合格。對文化分和藝術專業分均達到當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學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調閱檔案,按照各省考試院藝術類投檔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當地考試院藝術類無明确投檔規則,則我校對文化分和藝術專業分均達到當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文化分和專業分之和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志願間無級差,最終的錄取信息以該省招辦公布為準。

  (九)當進檔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我校依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出台的同分排序規則(或排序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确定專業。若考生所在省(市、區)沒有明确的同分排序政策,則按專業志願順序靠前的優先錄取,如仍相同,普通類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總分、數學單科成績、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藝術類考生再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語文、數學、外語單科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按照以上規則排序後,如仍相同,新高考改革省份則衡量考生綜合素質檔案,其餘省份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發展情況,擇優錄取。

  (十)在不降分錄取的前提下,學校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符合教育部有關規定的加分投檔政策。

  (十一)其他錄取規則按教育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及學校有關招生規定執行。

  第五章錄取與入學

  第九條學校根據經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冊,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十條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到畢業中學領取經密封的個人紙質檔案(如畢業學校統一寄送個人紙質檔案,新生需索取相關證明),報到時移交給學校。

  第十一條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學校報到規定的有關證件、材料,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常事由外,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二條新生入學後,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體複查,不合格者,學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六章獎助學金

  第十三條學校獎勵和資助政策覆蓋就學全過程,構建國家獎助學金、學校獎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臨時困補、綠色通道等獎助體系,對優秀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給予全方位、多元化的精準獎勵與幫扶,确保不讓一名優秀學生因為家庭貧困而失學。學校多次在江蘇省學生資助工作績效評價中獲評“優秀”等級。有關程序按國家、生源地相關主管部門和學校規定執行。

  第七章聯系方式

  第十四條通訊地址:無錫市錫山區錫山大道333号

  郵政編碼:214105

  招生咨詢電話:0510-88532333

  咨詢QQ群:797272183

  招生傳真:0510-80560053

  監督舉報電話:0510-80560007

  第八章附則

  第十五條無錫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無錫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六條本章程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面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機構或個人節選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十七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僅适用于我校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如有與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相悖之處,則按上級文件精神執行,如國家、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有關政策進行調整,我校也将作相應的調整。

  第十八條本章程經學校審議通過,由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教育资讯推荐

热门教育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5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