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需要經過訴訟程序,做出判決确認債權債務關系以後,進入執行程序。對方如果符合法定條件,申請執行人才能申請法院将拉入黑名單。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第一條,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确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将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确定義務的。
(二)以僞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轉移财産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财産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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