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産權人不同意賣房怎麼辦
1、共有産權人如果不同意賣房的話,當事人能夠提出重大理由來請求分割,有關法律規定,共有人如果約定不能分割共有的不動産或者動産,以維持共有關系的,需要按照約定操作,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也能請求分割。
2、民法典第209條,不動産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與消滅,經過依法登記,就可以發生效力,沒有登記的話,則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3、物權法第97條規定,處分共有的不動産或者動産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産或動産作重大修繕的,需要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所有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賣房産權共有人未簽字怎麼辦
1、如果住宅是多人共有的,需要要求所有共有人到場簽字同意賣房,這樣的買賣行為才是有效的,如果住宅共有權人無法都到場的話,可以辦理委托公證,委托他人辦理,但一定要帶其賣房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産證原件。
2、買房前要了解住宅的自然情況,包括房屋位置、面積、戶型、格局、結構、朝向等,要注重細節,包括裝修情況、預留物品、物業情況、生活配套、商圈環境等,要看看住宅的瑕疵是否在可接受範圍之内。
3、要與賣房人明确合同付款*和付款時間,*把房屋價款的給付放在産權過戶之後再操作,或以提存*辦理房屋價款的給付,這樣可以盡可能的降低風險,要按合同規定交易過戶,比如房屋涉及抵押,一定要明确由哪一方解除抵押。
房産共有人賣房需要什麼手續
1、在賣房以前,賣房人要先獲得入市資格,賣房人要帶着房屋所有權證、身份證明等資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産交易管理部門申領上市出售申請表和上市出售征詢意見表。
2、然後賣房人可以通過親朋好友、報紙、網絡、經紀公司等相關信息渠道,了解房屋所在區域房屋的平均出售價格,以便為自己的房子定售價。
總結:有關法律規定,共有人如果約定不能分割共有的不動産或者動産,以維持共有關系的,需要按照約定操作,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也能請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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