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書的寫作格式一般由标題、稱呼、正文、結尾和落款幾部分構成。
1、标題,标題一般在第一行中間寫上“建議書”字樣;
2、稱呼,建議書稱呼要求注明受文單位的名稱稱呼或個人的姓名,要在标題下隔兩行頂格寫,後加冒号;
3、正文,建議書正文由以下三部分構成;
4、結尾,結尾一般是表示敬意或祝願的話。同一般書信相同;
5、落款,落款要署上提建議的單位或個人的稱呼姓名,并署上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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