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勞動關系要做的工作有:
1、盡量提供能夠證明為用人單位提供過勞動的其他材料。
2、請同事提供證人證言。
3、讓自己任職期間接觸過的客戶,證明自己曾經以用人單位的名義向其提供過服務。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第五十五條規定處理,即:“證人應當出庭作證,接受當事人的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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