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中“與”的意思如下:
1、作動詞:賜予;結交;參與。
示例:《史記》:“我持白璧一雙,欲獻項王,玉鬥一雙,欲與亞父。”
2、作名詞:黨與,朋黨;盟國,友邦。
示例:《荀子》:“王奪之人,霸奪之與,疆奪之地。”
3、作介詞:跟,和;及;為,替。
示例:《戰國策》:“與臣而将四矣。”
4、作助詞:多用于輕微的疑問句。
示例:《戰國策》:“而君逆寡人者,輕寡人與。”
5、作副詞:通“舉”,推舉,選舉。
示例:《大道之行也》:“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
“與”常用詞組:
1、與奪:賜予和剝奪;
2、與共:無論發生什麼事都不分開;
3、與虎謀皮:比喻跟所謀求的對象有利害沖突,決不能成功;
4、與民更始:政治革新;
5、與其:比較兩件事的利害得失而決定取舍時,表示放棄或不贊成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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