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傳統文化中,
姓氏體現着血緣傳承,
一般小孩都随父親姓。
但是一旦夫妻之間感情破裂離婚,
很多父母就會希望自己的子女随自己姓。
因此在現實生活中,
夫妻離婚後給孩子改姓的情況并不少見。
從法律層面上來講,
離婚後可以給孩子改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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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聚焦:
2013年2月,懷孕7個多月時,孫某與趙某協議離婚。2個月後,孫某生下兒子,取名“趙樂”。此後,孫某認為趙某未盡到做父親的義務,為兒子提交了變更姓名的申請。其間,她悄悄找人在申請書上代按了趙某的手印,并冒簽了趙某的名字。經公安局審批通過,派出所正式為“趙樂”更名為“孫樂”。為此,趙某訴至法院請求法院恢複兒子原姓。最終,法院認為在孫某隐瞞相關情況,趙某沒有當場簽名的情況下,派出所就作出了将“趙樂”的戶口登記姓名變更為“孫樂”的行政行為,該行政行為主要證據不足,适用法律錯誤,應予撤銷。
離婚後可以給孩子改姓嗎?
可以,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變更子女姓氏問題的複函》,對于離婚後變更子女姓氏的,需要經過雙方協商一緻,否則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
未經過對方同意,私自更改子女姓名會怎樣?
未經對方同意修改未成年子女姓名,對方有權起訴請求恢複。法院一般會根據符合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原則作出判決,根據以往的判例,法院通常會考慮孩子使用新名字的時間長短,以及改回原來名字對孩子的影響等因素。
最後提醒大家,離婚後變更子女姓名容易引發雙方再次糾紛,為保護子女健康成長,應該謹慎考慮、協商一緻。如果您有任何的法律問題,歡迎關注我們公衆号“千納美法律服務”回複“人工”就會有律師在線解答法律問題,或者直接撥打我們官方電話進行法律咨詢。千納美免費法律咨詢願以法律為後盾,竭誠為您維權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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