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動車駕駛證不用考,隻要攜帶材料前往交警所設站點進行辦理即可。
2、電動車登記上牌有行駛證才能上路
3、《草案》規定,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電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海口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負責電動車及其相關産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電動車銷售市場的監督管理。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電動車廢舊電池回收處置的監督管理。
4、已列入目錄的電動自行車應當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并取得電動自行車号牌及行駛證後,方可上道路行駛。本辦法頒布後購買的超标電動自行車,不予登記,禁止在海口市行政區域内通行。
5、本辦法頒布前購買的超标電動自行車,實行臨時通行許可。駕駛人在取得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臨時通行标志和臨時通行證後,憑摩托車駕駛證可以上路行駛。一人限辦一證,有效期為2年,有效期限屆滿後,超标電動車将禁止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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