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機動車駕駛員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扣12分,處200元罰款,可以并處吊扣十二個月駕駛證:
(1)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2)不按規定超車或者變更車道的;
(3)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轉彎的;
(4)不按規定停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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