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轉學籍手續:
家長聯系好校方“轉入學校”後,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由轉出學校開出轉學聯系單;家長持“轉學聯系單及相關證明”到轉入學校聯系,轉入學校加注意見,确定是否同意轉入;家長得到“同意轉入”後,在轉出學校領表、填表、加注意見,并填寫一式三聯的轉學證明書;家長和學生攜帶轉學證明書到轉入學校銜接建檔報名事宜,轉入學校将“同意轉入的轉學書”送縣教育局基教科審批;将審批完整的“轉學呈報表”送轉入的中心學校存檔;将“轉學證明回執”送“轉出學校”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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