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産繼承目前來說是不需要繳納房産繼承稅。《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産稅暫行條例》尚在起草完善之中,并沒有頒布生效執行。根據稅收法定原則,法律沒有規定的,暫不需要繳納房産繼承稅的。
【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财産租賃所得;
(八)财産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
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别計算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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