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對于溥儀而言是最快樂的一年。這一年,他的著作《我的前半生》幾經删改終于付梓;他攜妻子參加了全國政協組織的參觀團,親眼看到了新中國成立十年來的建設成果;更重要的是,他成為了一名全國政協委員。
1964年12月30日,溥儀手持紅色封皮印着燙金字的出席證,出現在全國政協四屆一次會議的大廳裡。這是他第一次以全國政協委員的身份參加會議。
一次,在接受外國記者的采訪時,溥儀曾幽默地說: “我曾經做了四次皇帝。第一次是三歲時繼承先人的皇位。第二次是1917年,張勳在北京複辟,擁戴我做了十天的皇帝。第三次是1932年,日本人在東北把我扶上了僞滿洲國皇位,這一幕在1945年結束。第四次當皇帝,是在前年。我成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獲得了選舉和被選舉的全部權利。”
他的一生,做過封建皇帝,做過侵略者扶植下的傀儡,做過階下囚,最後終于成為了一名新中國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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