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化、抽象性、概括性、理論性。
思維的特點:哲學思維方法指的是人們認識、改造客觀世界時所運用的具有哲學特征的思維方法。
有四個主要特征:
1、是辯證性的思維方法。辯證法是對現存事物肯定和理解中同時又包含對現存事物的否定理解,對任何事物都應一分為二的看待,反對片面性和絕對性;
2、是批判性的思維方法。辯證法不崇拜任何東西,按其本質來說,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所以哲學的思維本質上就是一種不盲從權威的批判性的反思;
3、是實踐第一的思維方法。它強調人的正确認識來源于社會實踐,人對客觀規律的正确認識不可能一次完成,社會實踐發展了,人的思想認識就必須不斷前進,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标準;
4、是超經驗的思維方法。它反對經驗主義,反對把實踐觀庸俗化,反對把過去的、一時成功的經驗作為絕對真理照搬套用,它以高度的抽象性、概括性、邏輯性,冷靜地審視客觀世界的事物和人類經驗中的一切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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