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資格收養的孩子隻要是形成了事實收養關系就可以繼承家産。
【法律依據】
《收養法》第四條:下列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一)喪失父母的孤兒;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