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戶口的居民在自建房時,如果沒有宅基地使用證,需要盡快到相關部門去辦理。
(一)到縣級國土分局辦公室調閱宅基地副本(複印件);
(二)由戶主申請補辦宅基地,申請書由村委會簽署意見并加蓋村委會公章;
(三)攜帶本戶戶口簿、身份證,到國土分局辦理宅基地補證手續。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書,确認所有權。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