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強施工現場人員的安全意識;
2、完善施工現場的安全制度法規;
3、加大質量管理協調控制力度;
4、發揮質量監督制度的約束作用。
【法律依據】
《建築法》第五條規定,從事建築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妨礙和阻撓依法進行的建築活動。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