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固定期限合同的最長時間是沒有規定的,應該由勞資雙方協商解決,但約定的期限不宜過長或者過短。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13條,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緻,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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