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具體是企業想發行可轉換的公司債券,發行的債券的計劃在拟定的過程中。可交換債券一般發生在母公司和控股的上市子公司之間,即母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期間,轉換為上市的子公司股票。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五條,公司以實物券方式發行公司債券的,必須在債券上載明公司名稱、債券票面金額、利率、償還期限等事項,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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