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共有産權住房怎麼申請1、申請受理;2、初審核查;3、初審公示;4、初審結果;5、複審核查與公示;6、複審結果;7、初審和複審的中止及後續處理;8、申請戶登錄後的複核;9、抽查;10、輪候;11、選房;12、簽訂合同及相關附件。
共有産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深化本市住房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完善住房供應體系,規範共有産權住房建設和管理,滿足基本住房需求,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六部委《關于試點城市發展共有産權性質政策性商品住房的指導意見》(建保〔2014〕174号),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共有産權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
由建設單位開發建設,銷售價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質商品住房價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處分權利,實行政府與購房人按份共有産權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本辦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内共有産權住房的規劃、建設、銷售、使用、退出以及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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