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介紹信是用以介紹被介紹人員的姓名、身份、人數、接洽事項等情況的專用書信。介紹信具有介紹和證明的作用。 介紹信通常有兩種形式:
1、普通介紹信。用公文紙書寫:
(1)在公文紙正中的地方寫“介紹信”三個字,字要比正文大些。
(2)聯系單位或個人的稱呼。
(3)被介紹人的姓名、身份、人數(派出人數較多,可寫成“×××等×人”)。
(4)接洽事項和向接洽單位或個人提出的希望。最後可寫上“請接洽”、“請予協助”、“此緻敬禮”等語。
(5)本單位名稱和寫信日期,加蓋公章。
2、帶存根的印刷介紹信。有規定格式,使用隻須填上有關内容。
(1)存根部分簡填,以便日後查考。
(2)本文部分要填寫詳細些。
(3)派人聯系辦理重要或保密事情,要注明被派人員的政治面貌、職務。
(4)重要的介紹信要經領導過目或在存根上簽字,有的還要限制有效期。
(5)除本文部分需加蓋公章外,存根與本文的虛線正中亦要加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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