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舊兼從輕原則是對的,“從舊兼從輕”是指刑法對于其生效前發生的未經審判或者判決尚未确定的行為不具有溯及力,但是如果與行為時的法律(舊法)比較,不認為是犯罪或者處刑較輕的,仍然适用。這是解決刑法溯及力問題的一種原則。從概念入手,從舊兼從輕的意思是當新制定的刑法與舊法産生矛盾時,新法一般不具有溯及既往的能力,不能夠管轄到适用舊法時發生的案例。但若與舊法相比,新法對犯罪人更有利時,适用新法,也就是說此時新法具有溯及力。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