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辨安置房和商品房的房産證是比較不容易的,因為安置房的房産證和商品房房産證一般沒有區别,隻是兩者房子本身有區别,安置房相對于商品房來說質量比較低。
安置房和商品房具體有如下區别:
1、土地性質。安置房的土地是屬于劃撥土地,因此與購買的正常商品房是有區别的。但拆遷安置房如果進行了産權登記并取得房屋權證,可以進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開發商是否對安置房進行産權登記。
2、産權。商品房的産權是完整的,但是安置房的産權不一定完整,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質是劃撥土地,也就是沒有繳納出讓金,安置房就不是完全産權,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權。
3、交易限制。商品房買賣雙方确定交易意向之後就可以辦理房産過戶的手續了,但是安置房不一樣,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範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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