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類犯罪如下:
一是貪污賄賂犯罪,具體包括的罪名有: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賄罪,單位受賄罪,行賄罪,對單位行賄罪,介紹賄賂罪,單位行賄罪,巨額财産來源不明罪,隐瞞境外存款罪,私分國有資産罪,私分罰沒财物罪。
二是渎職犯罪,具體包括的罪名有: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故意洩露國家私密罪,過失洩露國家私密罪,枉法追訴、裁判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罪,私放在押人員罪,失職緻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等34個罪名。
三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的犯罪,具體包括的罪名有: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訊逼供罪,暴力取證罪,虐待被監管人罪,報複陷害罪,破壞選舉罪。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