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知識

 > 刑事判決的管制如何執行

刑事判決的管制如何執行

知識 更新时间:2025-01-09 20:41:58

  管制是由公安機關依靠群衆來監督執行的一種刑罰。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人民法院将判決書和執行通知書送到犯罪分子戶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實施。公安機關也可以委托犯罪分子戶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基層組織或者其所在單位的保衛部門協助執行。在執行管制時,執行機關應當向犯罪分子所在單位或者所在地的有關群衆,宣布該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實、管制的期間長短、對犯罪分子的要求等。被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執行過程中,必須遵守法律、法規,服從群衆監督,積極參加集體勞動和生産;向執行機關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遷居或者外出必須報告并經過執行機關的批準。執行到期,執行機關通知本人,并向有關單位和群衆宣布解除管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八條:對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假釋或者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依法實行社區矯正,由社區矯正機構負責執行。

  《刑法修正案(八)》規定:“判處管制,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實行社區矯正。”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知識资讯推荐

热门知識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5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