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丈和主持的區别有四,有無傳承的不同,寺廟制度的不同,影響力不同,掌管寺廟規模不同。
1、方丈是接受和傳法的和尚,有卷宗可以證明他的傳承,住持就不需要有傳承。
2、有方丈的寺廟必須要制度健全,人員、規模等都面要有一定的要求,單有住持的寺院就不一定。
3、方丈一般有很大的影響力,比如現在的方丈需要經省佛教協會批準、中國佛教協會備案,住持就不必要。
4、一般來說隻要有寺廟就有住持,而方丈必須是上了規模的寺廟群才能有。方丈可以兼任多個寺廟,住持就不能。
成為方丈的條件:漢傳佛教裡,對一個寺院的總負責人稱之為住持,如果能夠通過升座晉院的儀式,就可以被稱為“方丈”。除了有足夠的資曆和修為之外,一般情況下還必須是上規模的寺廟群才有方丈。通常,寺院要有三個大殿,寺衆要在五百人以上。小規模的叢林寺衆至少要有三百人,多的高達兩千至一萬。要想成為方丈,一般還必須要由所在省的宗教管理部門和佛教協會任命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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