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增值稅新系統下,紅字專用發票開具流程。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紅字發票開具前置條件: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
哪一方申請《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分了四種情況,如下:
簡單記憶:發票聯、抵扣聯在哪一方手上就由哪一方申請信息表,這樣記憶。
開具流程圖:
二
增值稅新系統下,紅字電子專用發票開具流程。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2号
紅字發票開具前置條件: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銷售折讓等情形
哪一方申請《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分了兩種情況,如下:
電子專票不存在退票情況,所以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就分了兩種情況。
開具流程圖:
三
增值稅新系統下,增值稅普通發票(含電子票)
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具紅字不需要填寫信息表。銷售方直接在新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
以上為增值稅新系統下紅字發票的開具流程。
全電發票實施後,紅字發票的開具流程變了。
四
電子發票服務平台下,全電發票和紙質專票、普通發票紅字開具
1、受票方已進行用途确認或入賬确認的,開票方或受票方可以填開并上傳 《紅字發票信息确認單》 ,經對方确認後,開票方全額或部分開具紅字全電發票或紅字紙質發票。
2、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認及入賬确認的,開票方填開 《确認單》後全額開具紅字全電發票或紅字紙質發票,無需受票方确認。原藍字發票為紙質發票的,開票方應收回原紙質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受票方有效證明。
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台開具紅字全電發票或紅字紙質發票最大的亮點在于不管是全電發票專用發票,還是全電發票普通發票都是需要開具紅字發票信息确認表的。(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下,普通發票是不需要的
這就有效的把普通發票的沖紅也和對應的藍字發票關聯了起來,可以有效的防止發票被惡意紅沖的情況出現。
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下開具了增值稅普通發票,銷售方因為不用通過填寫信息表,直接可以在系統紅沖發票,購買方往往很難發現發票已經被紅沖,如果被紅沖的發票還用于入賬,那就會造成國家稅收流失。
而在電子發票服務平台下,銷售方如果填開 《确認單》後全額開具紅字全電發票或紅字紙質發票,那麼購買方就這張發票就無法再進行用途确認或入賬确認了,那麼購買方在做用途确認或者入賬确認時候就會發現這個問題。
而如果購買方已經做了用途确認或入賬确認,這個時候銷售方要開紅字發票,那麼必須經過購買方對紅字确認單的确認後才能開具。
所以,通過這個功能,我覺得電子發票服務平台開具紅字全電發票或紅字紙質發票較以前的紅字發票流程更完善了。
不過現在全電發票還是逐步推廣,大部分人都還沒接觸到,具體是否能有效的達到這個效果,還需要實操的反饋。
稅貓:稅前測、稅平安、安心稅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