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訴離婚,彩禮是否退還需要看是否符合退還的法定情形。原則上,彩禮不予退還。
但是男方支付的彩禮,有沒有導緻生活困難的情形,是需要考慮的因素。如果沒有導緻生活困難的情形,彩禮不予退還。
【法律依據】
《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緻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