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11日0:00-11月17日24:00期間買家付款成功的訂單,賣家須在11月20日24:00前發貨并交由物流公司攬件,賣家的發貨時間以11月25日24:00前在物流公司系統内記錄狀态(攬件、中轉、派送、簽收等)為準,否則買家有權依據《淘寶規則》,向賣家發起違背發貨時間承諾投訴(即延遲發貨投訴)。
2、定制、預售商品發貨時間以賣家商品詳情頁面為主,适用特定運送方式的商品(例如虛拟物品、淘寶旅行頻道商品等)及雙方另行約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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