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規具體詳細化了以下幾類違章行為:
1、副駕駛不扣安全帶扣1分,罰款50元;
2、駕駛時使用手機扣3分,罰款100元;
3、駕駛時抽煙扣1分,罰款100元;
4、故意污損、遮擋号牌直接扣12分并按最高的限度處罰;(此前為扣6分)
5、使用不符合規定的牌照架扣6分、罰款200元;
6、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上停車扣12分;(此前為扣6分)
7、駕駛中型及以上載客汽車、危險品運輸車連續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休息的時間少于20分鐘的,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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