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賣兒童罪成立要件有:
1、客體是被害婦女、兒童的身體自由權和人格尊嚴權;
2、客觀上表現為非法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或者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
3、主體為一般主體。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并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
4、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