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離婚訴訟中無過錯方應該注意收集對方外遇的證據。如照片、視頻、錄音、保證書、承諾書、協議書、或證人證言等均可作為證據使用,如果證據充分可以要求對方少分财産或主張精神損害賠償金以使婚姻中的過錯方受到相應的懲罰。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緻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所以如果對方出軌,可以申請離婚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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