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緩刑後,非在押犯應該立即釋放,如果是在押犯,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先行作出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改為監視居住或者取保候審,并立即通知公安機關。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七十三條,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個月。
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确定之日起計算。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