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供與訂立合同有關的真實情況的責任;
這是中介最重要的責任。房産中介提供的服務包括咨詢和居間服務,簽訂居間合同。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二)故意隐瞞重要事實或提供虛假情況時要賠償;
如前所述,如果中介故意隐瞞了真實信息或故意提供了虛假信息,比如明知出售方不是産權人本人,也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就介紹給買受人,從而造成買受人的損失的,中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未完成全部委托事項不得要求委托人按成交價1%支付報酬;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條【中介人報告義務】中介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托人如實報告。
中介人故意隐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