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小法,都怪我太相信他了,簽了和解協議他還是不付錢,你能幫幫我嗎?
答:能!當然能!趕緊向法院提交恢複執行申請書,經審查符合恢複條件的,案件就會再次進入執行程序。
問:申請恢複執行有期限嗎?
答:約定分期履行的,恢複執行期限為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内。
問:小法,如果我想讓對方履行執行和解協議,可以申請法院去執行嗎?
答:不行哦!不過你可以針對和解協議起訴,勝訴後再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大家好,我是小法~
每天科普一點“讨債”小知識
今天給大家說說“執行和解”那些事~
什麼是“執行和解”?
舉個例子:張三欠你100萬且沒錢還
你把張三起訴到法院,并申請強制執行
眼看法院要查封、拍賣自家的房子
張三急了,前來求和:“兄弟兄弟,和氣生财!
你看要不這樣,你寬限我一年時間,我保證把這錢還給你!另外,我再給你10萬的利息,怎麼樣?”
你一看有利可圖,果斷同意和解
這就是——執行和解
達成“執行和解”後,法院會裁定“中止執行”
即停止對張三房子的拍賣,解除查封措施
如果一年後,張三如約還了110萬
那麼法院會做“執行結案”處理
然而,這極少數的理想情況
更常見的是債權人慘遭現實啪啪打臉
不僅很難等到對方的如約還款
更别說高額利息了
不過是另一張空頭支票罷了
畢竟執行階段仍不還錢的人信譽早已為零
根本不值得相信
那一年後,張三仍不還錢,有辦法嗎?
别慌,必須有!法院早有對策
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後,欠債人仍不還錢的
有兩種方案可供債權人選擇:
方案1:申請法院恢複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即執行原本裁判所确定的100萬債權
注意:申請時間是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内
當然,有的朋友不死心
還是想要讓對方履行和解協議
畢竟這一年都等下來了
10萬塊利息也不能說不要就不要
那麼可以選擇
方案2:針對和解協議起訴
勝訴後再申請強制執行
要不說老賴不斷刷新着道德底線呢?
他們不僅不還錢
甚至還打着“和解”的幌子
拖延時間、轉移财産
例如:在寬限的一年時間裡,張三把房子賣了
等債權人再次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時
發現他名下沒錢沒車沒房産了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面對這種惡意轉讓财産的行為
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
張三和第三人之間的轉讓合同
之後再對房屋進行司法拍賣
以變現的價款償還債務
此外,“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
也是失信行為
法院可依法将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惡意轉讓财産的
法院還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
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今天的“執行和解”,你學會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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