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不同:典當是指當戶将其動産、财産權利作為當物質押或者将其房地産作為當物抵押給典當行,交付一定比例費用,取得當金,并在約定期限内支付當金利息、償還當金、贖回當物的行為;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債權人以書面形式訂立約定,不轉移抵押财産的占有,将該财産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财産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财産的價款優先受償。
2、處理方式不同:房屋典當于質押貸款,房産典當期間是要封存起來并置于典當行的監管之下,典當人不能再使用已出典的房屋。房地産抵押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産以不轉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房屋在抵押期間内,不需要房屋産權人交出房屋,而是限制其産權轉移,房屋仍歸原産權人使用。
3、評估方式不同:房屋典當不考慮典當人的還款能力,房屋在典當行辦理質押貸款的前提是出典房屋沒有産權糾紛,而且要封存,隻是單純地考查房産的價值。而房地産抵押貸款的前期評估是比較複雜的,不僅要保證房屋沒有産權糾紛,還要考查抵押人是否有還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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