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需要的材料如下:
(一)起訴書。(二)原告身份證明和委托手續。(三)證據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确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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