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經認定工傷,是可以得到包括一次性賠償和工資賠償。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緻,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緻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