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寫方法:
1、稅款所屬期間為稅款所屬期月度第一日至所屬期月度最後一日。年度中間開業的,稅款所屬期間為當月開始經營之日至所屬月度的最後一日,次月度起按正常情況填報。
2、納稅人識别号為填報稅務機關核發的稅務登記證号碼。
3、納稅人名稱為填報稅務機關核發的稅務登記證納稅人全稱。
4、按月末結轉銷售成本分錄的金額填寫,沒有則填零,期間費用不用填寫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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