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計入“其他業務收入”科目。其他業務收入是指各類企業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一般情況下,其他業務活動的收入不大,發生頻率不高,在收人中所占比重較小。在“其他業務收入”賬戶下,應按其他業務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本賬戶期末應無餘額。如材料物資及包裝物銷售、無形資産使用權實施許可、固定資産出租、包裝物出租、運輸、廢舊物資出售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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