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這是借款人的義務之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一條,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内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确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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